1七個支派所得之地“各支派名下的產業是這樣:在北邊盡頭的地界起,沿著希特倫的路,經哈馬口到大馬士革邊界上的哈薩.以難,北邊靠著哈馬地,從東到西,是但的一份。
8祭司之地“沿著猶大的邊界,從東到西,就是你們所要獻出的聖區,長十二公里半,從東到西的長度與其他各份的一樣,聖所要在其中。
9你們獻給耶和華的地區,要長十二公里半,寬十公里。
10獻給祭司的聖地,北邊長十二公里半,西邊寬五公里,東邊寬五公里,南邊長十二公里半。
11這地要歸給祭司,就是撒督子孫中分別為聖的。他們守我所吩咐的職責;以色列人走迷路的時候,他們不像利未人那樣走迷路。
12因此,從所獻的聖區要有一塊地獻給祭司,作為至聖之地。這地沿著利未人的地界。
13沿著祭司的地界要有一塊地獻給利未人,長十二公里半,寬五公里。祭司的地也是長十二公里半,寬五公里。
14這地的任何部分不可變賣,不可交換,也不可轉讓給別人,因為它是這地中最好的一份,是歸耶和華為聖的。
15公用之地“所剩下的地,寬兩公里半,長十二公里半,要作俗地,供城市、居民和郊野之用。城要在其中。
16城的大小是這樣:北邊二千二百五十公尺,南邊二千二百五十公尺,東邊二千二百五十公尺,西邊二千二百五十公尺。
17城要有郊野,北邊一百二十五公尺,南邊一百二十五公尺,東邊一百二十五公尺,西邊一百二十五公尺。
18這俗地兩旁剩下的地,沿著所獻的聖區的長度計算,東邊五公里,西邊五公里。這些地的出產要給城裡的工人作食物。
20所獻的整個地區,長十二公里半,寬十二公里半,是見方的。你們要把所獻的聖區,連同城的基業,一起獻上。
21君王之地“所獻的聖區和城的基業,兩旁所剩下的都要歸給君王,從那寬十二公里半的獻地以東至東面的邊界,以及從那寬十二公里半的獻地以西至西邊的邊界沿著其他各分地,都要歸給君王。這樣所獻的聖地和殿的聖所,都在這兩塊地的中間。
22利未人的基業和城的基業都位於君王的地中間。君王的地是在猶大的邊界和便雅憫的邊界中間。
23其餘五個支派所得之地“至於其餘的支派,從東到西,是便雅憫的一份。
28迦得南面的邊界,是從他瑪到米利巴.迦底斯水,經埃及小河到大海。
29這就是你們要抽籤分給以色列各支派為業的地。這些分地就是他們所得的分。”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
30新城的總面積與十二道城門“城北面的長度是二千二百五十公尺。城的出口是這樣:
31城門要按以色列各支派取名。北面有三個門口,一個是流本門,一個是猶大門,一個是利未門。
32東面的長度是二千二百五十公尺,有三個門口,一個是約瑟門,一個是便雅憫門,一個是但門。
33南面的長度是二千二百五十公尺,有三個門口,一個是西緬門,一個是以薩迦門,一個是西布倫門。
34西面的長度是二千二百五十公尺,也有三個門口,一個是迦得門,一個是亞設門,一個是拿弗他利門。
35城的周圍共長九千公尺。從此以後,這城的名字要稱為‘耶和華的所在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