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偷窃的赔偿条例
1偷竊的賠償條例“如果人偷了牛或是羊,無論是宰了或是賣了,他必須賠償,以五牛還一牛,以四羊還一羊。(本節在《馬索拉抄本》為21:37)
2“窃贼挖窟窿入屋的时候,如果被人发现,把他打了,以致打死,打死人的就没有流人血的罪。(本节在《马索拉抄本》为22:1)
2“竊賊挖窟窿入屋的時候,如果被人發現,把他打了,以致打死,打死人的就沒有流人血的罪。(本節在《馬索拉抄本》為22:1)
3如果太阳出来了,他就有流人血的罪。窃贼必须赔偿,如果他一无所有,就要卖身,还他所偷之物。
3如果太陽出來了,他就有流人血的罪。竊賊必須賠償,如果他一無所有,就要賣身,還他所偷之物。
4所偷之物,无论是牛、是驴,或是羊,如果发现在他手中仍然活着,他必须双倍偿还。
4所偷之物,無論是牛、是驢,或是羊,如果發現在他手中仍然活著,他必須雙倍償還。
5如果有人在田间或葡萄园里放牲畜吃草,任由牲畜到别人的田里去吃草,就必须拿自己田间最好的,或自己葡萄园中最好的赔偿。
5如果有人在田間或葡萄園裡放牲畜吃草,任由牲畜到別人的田裡去吃草,就必須拿自己田間最好的,或自己葡萄園中最好的賠償。
6“如果火烧起来,烧着了荆棘,以致把别人堆积的禾捆、竖立的庄稼,或是田园都烧尽了,那点火的必须赔偿。
6“如果火燒起來,燒著了荊棘,以致把別人堆積的禾捆、豎立的莊稼,或是田園都燒盡了,那點火的必須賠償。
7“如果人把银子或家中物件交给邻舍看守,这些东西从那人的家被偷去;如果把窃贼抓到了,窃贼就要双倍偿还。
7“如果人把銀子或家中物件交給鄰舍看守,這些東西從那人的家被偷去;如果把竊賊抓到了,竊賊就要雙倍償還。
8如果找不到窃贼,那家主必要到审判官(“审判官”原文作“ 神”)那里,查明他有没有下手拿去邻舍的财物。
8如果找不到竊賊,那家主必要到審判官(“審判官”原文作“ 神”)那裡,查明他有沒有下手拿去鄰舍的財物。
9任何争讼的案件,无论是为了牛、驴、羊、衣服,或是什么遗失了的东西,如果一方说:‘这是我的’,这样,双方的案件就要带到审判官(“审判官”原文作“ 神”)面前,审判官定谁有罪,谁就要双倍偿还给他的邻舍。
9任何爭訟的案件,無論是為了牛、驢、羊、衣服,或是甚麼遺失了的東西,如果一方說:‘這是我的’,這樣,雙方的案件就要帶到審判官(“審判官”原文作“ 神”)面前,審判官定誰有罪,誰就要雙倍償還給他的鄰舍。
10“如果人把驴、牛、羊,或是任何牲畜交给邻舍看守,牲畜死亡、受伤,或是被赶去,又没有人看见,
10“如果人把驢、牛、羊,或是任何牲畜交給鄰舍看守,牲畜死亡、受傷,或是被趕去,又沒有人看見,
11两人必须在耶和华面前起誓,表明他没有下手拿去邻舍的财物;如果物主接受那誓言,看守的人就不必赔偿。
11兩人必須在耶和華面前起誓,表明他沒有下手拿去鄰舍的財物;如果物主接受那誓言,看守的人就不必賠償。
12如果牲畜真的从看守的人那里被偷去,他就要赔偿给物主。
12如果牲畜真的從看守的人那裡被偷去,他就要賠償給物主。
13如果真的被野兽撕碎了,看守的人就要把被撕碎的带来作证据,这样,他就不必赔偿。
13如果真的被野獸撕碎了,看守的人就要把被撕碎的帶來作證據,這樣,他就不必賠償。
14“如果人向邻舍借什么,所借的无论是受了伤,或是死了,物主不在场,借的人就必须偿还。
14“如果人向鄰舍借甚麼,所借的無論是受了傷,或是死了,物主不在場,借的人就必須償還。
15如果物主在场,他就不必偿还;若是雇来的,也不必偿还,因为他为雇价来的。
15如果物主在場,他就不必償還;若是雇來的,也不必償還,因為他為雇價來的。
16保障人权的条例“如果人引诱还没有许配人的处女,与她同寝,他必须交出聘礼,娶她为妻。
16保障人權的條例“如果人引誘還沒有許配人的處女,與她同寢,他必須交出聘禮,娶她為妻。
17如果处女的父亲坚决不肯把女儿嫁给他,他就要按照处女的聘礼,交出聘银来。
17如果處女的父親堅決不肯把女兒嫁給他,他就要按照處女的聘禮,交出聘銀來。
18“不可让行巫术的女人活着。
18“不可讓行巫術的女人活著。
19“凡与牲畜同寝的,那人必须处死。
19“凡與牲畜同寢的,那人必須處死。
20“除了独一的耶和华以外,还献祭给别神的,那人必须灭绝。
20“除了獨一的耶和華以外,還獻祭給別神的,那人必須滅絕。
21不可欺负寄居的,也不可压迫他,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。
21不可欺負寄居的,也不可壓迫他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
22不可苦待任何孤儿寡妇。
22不可苦待任何孤兒寡婦。
23如果你们真的苦待他们,他们一向我呼求,我必定听他们的呼求,
23如果你們真的苦待他們,他們一向我呼求,我必定聽他們的呼求,
24并且我要发怒,用刀杀死你们,使你们的妻子成为寡妇,你们的儿女成为孤儿。
24並且我要發怒,用刀殺死你們,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,你們的兒女成為孤兒。
25“如果你借钱给我的人民,就是与你们在一起的穷人,你对待他们不可像放债的人一样,不可在他们身上取利。
25“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人民,就是與你們在一起的窮人,你對待他們不可像放債的人一樣,不可在他們身上取利。
26如果你拿了邻居的衣服作抵押,必须在日落之前归还给他。
26如果你拿了鄰居的衣服作抵押,必須在日落之前歸還給他。
27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铺盖,是他蔽体的衣服;如果没有了它,他拿什么睡觉呢?如果他向我呼求,我必应允,因为我是满有恩惠的。
27因為這是他唯一的鋪蓋,是他蔽體的衣服;如果沒有了它,他拿甚麼睡覺呢?如果他向我呼求,我必應允,因為我是滿有恩惠的。
28“不可咒骂 神,也不可咒诅你人民的领袖。
28“不可咒罵 神,也不可咒詛你人民的領袖。
29要把你丰收的五谷和初榨的新酒献上,不可迟延;要把你头生的儿子献给我。
29要把你豐收的五穀和初榨的新酒獻上,不可遲延;要把你頭生的兒子獻給我。
30对于牛羊头生的,你也要这样作;七天之内,可以和母的在一起,第八天就要把它献给我。
30對於牛羊頭生的,你也要這樣作;七天之內,可以和母的在一起,第八天就要把牠獻給我。
31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;因此田间被野兽撕碎的肉,你们不可以吃,要把它丢给狗吃。”
31你們要歸我作聖潔的人;因此田間被野獸撕碎的肉,你們不可以吃,要把它丟給狗吃。”